作大宗物資的人應該經常聽到要索取BCL其實基本上就是財力證明啦。買賣就是看你買不買的起貨,所以看你的財力證明算是正常的。但是你要看別人的財力你也得要有相對的回應。買家通常會跟你要:

1.          供貨紀錄

2.          出貨紀錄

以上兩項簡稱都是past records

 

其實,你擔心人家沒錢,人家也擔心你沒貨。供需雙方都是得要有一方先行退一步。

 

先出手找貨的,你就先給看財力證明。因為畢竟是你來找人家要買東西,所以先提供證明你是有錢可以買東西,而不會忽悠人家,這才是正確的作法。

 

先去找人家要賣東西的,就先提供過去的交易紀錄。畢竟人家原本就有跟其他人買東西,你莫名其妙跑來總是要給我點資料看,否則我幹麻跟你作生意,之前的文章也講過了斷貨不是開玩笑的。

 

所以別急著跟人家要BCL,若是你去求人家買東西的,你就先把供貨資料準備好吧。否則你還是在門口排隊。或是別作比較不會浪費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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