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大宗物資的生意中,這是一個雞與蛋的老問題。

誰是雞?誰是蛋?這個問題很難回答。

不過就實際而言,應該是誰先提出需求的,就該先提出佐證吧。

若是你自己開口跟人家說要買東西,那你應該提出佐證說:你是誰?要買甚麼東西?規格是如何?要買多少價位?你大概想要怎麼付款之類的。然後開張LOI或是詢價單之類的請人家報價。

若你是賣家去兜生意,那也該告訴人家你是在賣啥東西的?你們是怎麼送貨的?你們可以接受的付款條件是如何?總不能跑去跟人家講,欸,我有東西要賣你,你公司最好開一張不可撤銷的訂單給我,然後再開一張財力證明給我,我去幫你找貨。

這要是你,你願意嗎?

大蘇最近陪朋友跑一個案子,就發生這樣的案例。

我這位朋友說要賣原油,原本這位朋友姿態還擺得很高,說甚麼要跟他買東西一定要先看看對方的斤兩,所以沒看到ICPO或是BCL,他絕對不會跟對方談。可是居中協調的人就說白了,你文件帶著,我帶你直接見領導。

說好說歹,總算他願意了,結果一去,文件都是東拼西湊。人家一審文件就看出破綻。就回了個軟釘子,在給你一次機會,把文件備齊,否則報件說是國際詐欺。另外一條路就是你別再來了。

所以做大宗物資的朋友,若是大家平常傳遞文件,做做發財夢還OK。真的想來真格的,希望你記取上面的教訓,沒實際的料就別來,否則難看的是你自己,可以全身而退就算你幸運,若是真的被提報國際詐欺,你可就得不償失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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