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U case

 

最近大蘇跟黃金賣家感情越來越好,他連護照影本,以及庫存的黃金照片都給了我,連交易條件都簡化了。但是大蘇還是看不到有真正的買家,本來想乾脆就放著等生鏽。

 

前幾天碰到一位朋友說要買黃金,描述他的買家多有實力。大蘇我就拿了份資料給他看。我跟他說:老兄,不是我不相信你,我是不相信你說的買家有多猛,要是真如你所言的這麼厲害,你把他帶來,我把資料給他看。他若是可以提出一樣的文件,我就帶他去見賣家,順便看看實體黃金。

 

這樣應該不過分吧!

 

然後又是沒下文了。

 

我把交易流程簡化:

 

我不需要你開LOI 或是 BCL,但是你得要有財力證明

 

你來找我,我把資料給你看。

 

看過後,若是你滿意,也願意去見賣家。你就把資金證明文件帶著,我帶你去。

 

但是你必須要是那位能夠馬上敲定合約的人。

 

到達後你跟賣家直接談。賣家會給你看最近執行而且有成交的紀錄。當然他也會看你的資金證明。若是談的OK馬上簽個意向書或是合約。

 

然後說不定可以去看看金庫的東西,若是你不要實體的黃金,就約定時間去瑞士交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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